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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泰昌集团党员活动室规范化通知
发布时间:2007-11-01   浏览次数:2420  返回

公司各有关部门:

党员活动室是企业党组织开展党员活动、进行党员教育管理、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的主要阵地,是企业党组织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团结职工群众、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场所。为进一步推进我集团公司“活力和谐企业”的创建,经集团公司党总支研究决定,对现有的党员活动室进行整合规范,具体计划如下(附表):

(一)创建依据:加强党员活动室的规范化建设,必须按照《党章》的规定和我市实施“活力和谐企业”建设的要求,紧紧围绕“严肃、朴素、美观、实用”的目标,以“主体建设到位,配套设施完善,档案资料齐全”为创建内容,全面提升我集团公司的党建工作水平。

(二)时间要求:200711月至12

(三)创建目标:以市委组织部《关于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温组发【2007117号)文件要求,整合集团公司党员活动室、企业职工活动室、企业党政校、职工文化活动中心,同时配备人员和设备,完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的整体综合效能。

(四)具体内容:

1、 在集团公司四楼现有的党员活动室基础上,成立企业党政校,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课堂。总体面积80余平方米,内设桌椅、档案柜、电教设备、党政公开栏及其他配套设施。

2、 在集团公司三楼西首建立职工文化活动中心(企业职工廉政文化活动中心)。为丰富企业职工业余生活和提升职工整体素质,在该中心内设置阅览室、电脑室,并配备两张电动按摩椅。该中心主体面积35平方米。具体建设计划见附表。

3、 在完善党员活动室功能的同时,集团将配备和培训有关技术和管理人员,以不断提高我集团公司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

 各有关部门在抓紧企业生产任务的同时,务必要重视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工作,为丰富和活跃我集团公司党组织的活力,全面实施“活力和谐企业”建设作贡献。

中共泰昌集团有限公司联合总支部委员会

                         2007年10月18日

附表:        

泰昌集团党员活动室规范化建设计划表

1、党员活动室、企业党政校、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课堂,主体面积80平方米。

2、职工文化活动中心,主体面积35平方米。

1、室外有标志牌。

2、室内备有档案橱、80张椅、1张大型会议圆桌。

3、电教设备:1台电视机、1台影碟机、1架照相机、若干电教片和《国歌》、《国际歌》等CD

4、报刊、杂志专柜。

5、“七上墙”:领袖像、党旗、入党誓词、党员权利和义务、党组织工作制度、党务公开栏(党费收缴、发展党员公开)和党组织机构及党员形象(照片),张贴规范,搭配有序。

1、制度类:学习教育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制度、考勤考核制度、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党费收缴制度、档案资料和基础设施管理制度、党组织负责人工作职责,以及结合企业党建工作实际制定的其他制度。

2、记录类:活动记录本(含会议考勤、党员民主生活会、党员活动和党员电教播放收看记录)、党费收缴登记本、党员材料档案移交记录本、党员组织关系转移记录本等。

3、名册类:党员名册(包括“隐型”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对象名册。

4、综合类:企业党建工作发展历程、大事记、图片、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上级有关文件及材料、党建特色工作相关资料。

5、其他类:党组织或党员获得的荣誉资料等。

泰昌集团版权所有 总部地址:浙江省温州工业园区镇江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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