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花落泰昌铁塔
本报讯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花落泰昌铁塔,4月6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财政厅、省国家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四家单位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正式下达。
消息传到集团公司后,全体员工欢欣鼓舞。泰昌铁塔成为继泰昌实业之后第二家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泰昌集团子公司。
泰昌铁塔顺利通过浙江省科技厅组织的高新技术企业严格认定,实属不易。
在认定中,泰昌铁塔完全符合以下各项要求: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 企业为获得科学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了研究开发活动,且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规定要求;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据悉,获得该项荣誉的企业,不仅可以享受30万元的财政专项补贴,还能够在公司营业税、房产税、土地税等税收方面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免。
“高新技术企业”称号的获得,对泰昌铁塔的发展壮大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不仅使得泰昌公司的品牌价值和影响力得到极大提升,同时为泰昌腾飞插上了翅膀。(集团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