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泰昌集团注册并使用在7类镀锌铁塔、电缆桥架、缆索金属接头(非电)商品上的“泰昌”(注册证号:1597613)商标被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延续确认为浙江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三年。这是2010年 “泰昌”商标被认定为浙江省著名商标后的延续确认。
泰昌集团自创建以来,非常重视自主品牌建设,先后注册并拥有25件注册商标,其中“TAICHANG”商标在国内及国际铁塔、电力金具行业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泰昌加强自主品牌建设,“泰昌”商标也得到各级政府部门、主管部门的高度评价,2008年被认定为“驰名商标”。“泰昌”企业商号2012年被认定为“浙江省知名商号”。
“泰昌”商标,已成为泰昌集团重要的无形资产和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利器。再次被评为省著名商标,这是政府部门对泰昌重视品牌建设的充分肯定。
集团办公室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