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公司与庄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签署标准厂房设计项目代建合同,项目工期为730日历天,合同金额为2.5亿元。该项目工程位于经济开发区滨海园区A508-C地块,规划总用地面积85102m2,其中规划建设用地面积81640m2。项目包括资金筹集,前期管理、实施管理、项目施工和项目后期管理等。
该项目顺利实施后,将对公司经营业绩和市场拓展产生积极影响。